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第三季度消費投訴分析數據。記者從中獲悉,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939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3053件,同比增長48.16%。其中,受理投訴5721件,同比增加1619件,上升39.47%;處理舉報3671件,同比增加1434件,增幅64.10%。
維權:為消費者挽回損失逾114萬元
數據顯示,今年第三季度受理了5721件消費者投訴,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4.6萬元,其中商品類投訴為407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250件,同比增長44.22%。在商品類投訴中,食品類仍居首位,其次為家居用品類和服裝鞋帽類。上述三類商品投訴合計2320件,占商品類投訴總量的56.90%。
具體來看,食品類投訴共1259件,占商品類投訴的30.88%。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食品安全問題,如食品摻假、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食用后引發身體不適等;食品標簽問題,如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包裝未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進口食品缺少中文標識等;食品廣告問題,如廣告內容虛假夸大、誤導消費者。
若按投訴問題類別統計,排在前三位的投訴問題依次為售后服務、質量、食品安全。此三類投訴問題合計3251件,占消費投訴受理總量的56.83%。
變化:處理舉報案件數量同比上升超六成
在受理的消費者投訴中,服務類投訴為1644件,較去年同期增加369件,上升28.94%。服務類投訴中排名前三的依次為餐飲和住宿服務、教育培訓服務、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這三類服務投訴合計820件,占服務類投訴總量的49.88%。
餐飲和住宿服務類投訴共515件,占比最高,達31.33%。消費者主要反映的問題包括餐飲場所衛生不達標、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如飯菜中有異物;消費者辦理會員卡后,商家停業且無法聯系退款;服務質量及住宿條件與宣傳不符,實際體驗較差。
記者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共處理舉報案件3671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434件,同比上升64.10%。舉報案件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廣告違法行為這三類舉報最多,合計1604件,占舉報案件總量的43.69%。
其中,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舉報高居首位,共751件,占比20.46%。主要反映商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涉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稱或包裝等行為。
提醒:購買貴重商品要選擇正規渠道
8月29日,市民小安向某酒店支付10300元預訂一個多月的房間,房費按200元/天計算。因行程變化,小安與酒店協商于9月11日提前退房退款,但被告知要按239元/天重新計費,且剩余房費在1萬元中扣除15%作為手續費。小安同意按新標準計費,但認為手續費過高,且未事先簽訂協議,涉嫌強制消費,要求合理退款。經調解,雙方協商達成和解。
市市場監管局建議,市民在預訂酒店時應仔細閱讀取消政策,確認價格所含項目,警惕隱形消費;入住期間留意押金、收費項目及退房時間等細節;退房時注意核對賬單,妥善保管收據和發票。
7月19日,市民小李在某店花費13000元購買一部華為手機,使用數日后發現屏幕存在漏液問題,遂于7月28日前往該店申請售后,要求換貨或退款。店家提出需將手機寄回處理,小李認為流程煩瑣,希望現場解決。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商家為小李更換新機。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要選擇正規的經銷商。不要貪圖便宜,購買非正規渠道商品。購買過程中,要索要發票和三包憑證。看清是否加蓋銷售者印章、產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金額等內容。同時,要認真檢查手機主機、配件、質量合格證、三包憑證、購物發票有無異常,是否齊全。注意保留好相關票據和維修記錄,在手機出現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及時向銷售地的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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