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全科開考”,總分值從原有的1000分調整為800分……10月20日,市教育局印發《陽江市教育局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從2025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全面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旨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全科開考”+“分數 + 等級” 呈現,總分調整為 800 分
《意見》提出全面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下稱“學考”)制度改革,考試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2022年版7~9年級)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等12門科目,實現“全科開考”。
在成績呈現上,采用“分數+等級”的方式。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等10個科目以分數計入學考總分,總分值從原有的1000分調整為800分。具體分值分配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含聽說3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70分、地理45分、物理90分(含實驗操作9分)、化學60分(含實驗操作6分)、生物學45分(含實驗操作5分)、體育與健康70分。藝術、信息科技科目成績則以等級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升學參考依據。
本次改革將根據學科特點采用多樣化的考試方式,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外語實行“筆試+聽說”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學采用“筆試+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與健康由“現場統一考試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構成。
構建多元招生錄取模式,促進公平與均衡發展
《意見》就招生錄取模式進行了一系列完善,指出建立健全 “基于學考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的模式,依據考生志愿、計分科目成績,并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擇優錄取。
優化錄取批次與方式。招生錄取原則上分為自主招生、名額分配招生、統一招生3個類別。采用統一錄取和自主招生等多種錄取方式,并積極探索開展普通高中學校均衡派位招生。
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每所公辦優質普通高中需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規范自主招生、推動普職協調發展。有條件的學校可自主招生區域內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的應屆畢業生,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年度招生計劃的10%,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班均納入自主招生范圍。完善中職學校招生機制,優質中職學校可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選擇職業教育。
保障特殊群體權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陽江參加中考可享受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待遇;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其隨遷子女,也平等享受相關升學政策。招生學校需創造條件招收符合標準的殘疾考生隨班就讀,不得因殘疾拒絕招收。
強化規范執行,確保改革平穩落地
為確保改革規范有序推進,《意見》從考試招生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在規范招生行為上,嚴禁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免試招生、無計劃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以高額獎勵、虛假宣傳等爭搶生源,嚴禁挖搶縣中優質生源,嚴禁招收借(掛)讀生;中職學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同時,全面清理國家規定以外的中考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實行加分或優待項目、分值、資格、名單公示制度,強化監督管理。
在信息公開與監督上,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及時公布招生政策、計劃、錄取辦法、加分名單等信息,嚴禁公布、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此外,建立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暢通咨詢、申訴和舉報渠道。
在保障措施上,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實施,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落實;要求初中學校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嚴禁壓縮體育與健康、藝術、實驗操作等課時;同時加強師資、實驗室、標準化考點等硬件建設,保障學考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據悉,該《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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